为有利于规范定点医疗救助机构的行为,提升医疗救助服务质量;有利于加强对我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遏制住院率和医疗救助费用的不合理疯狂攀升,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我局按照分期分批对医疗救助定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授权的工作部署,2010年10月11日,涪陵区第一批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监管协议签订会在区民政局召开。本次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有:
二级医院:
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李志沧骨科医院;郭昌碧骨伤科医院。
一级医院:
荔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敦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沱卫生院;清溪卫生院;马武卫生院;龙潭卫生院;蔺市卫生院;龙桥卫生院;马武惠民卫生院;珍溪卫生院;江东卫生院。
涪陵区慈善会关于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和“5.6”严重风雹洪涝灾害捐款接收及使用情况的公示(详见救灾救济科栏)
玉树赈灾募捐倡议书(详见救灾救济科)
重庆市涪陵区慈善会抗震救灾捐款安排使用情况公示(见救灾救济科栏)
涪陵区2009年福彩助学受助学生公示名单(见福企中心栏)
6.20”暴雨洪涝灾害捐赠情况通报(见救灾救济科栏)
涪陵区2008年“送温暖,献爱心”接受捐赠款物公布(见救灾救济科栏)
5.12汶川地震涪陵区慈善会接受捐赠款物公布(见救灾救济科栏)